关于《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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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广州钢管厂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山村桥梓大街15号,占地面积69528m2地块1958年之前为农用地;1958-1961主要用于钢锭、铁片、型钢、机械、耐火材料生产,生产区域分布于地块的西侧以及中部区域;1962年起地块逐步转化为冷轧生产;至1964年完全转变为专业化的冷轧带钢生产企业;直至2012年企业停止工业生产活动,期间经历过生产车间变化和技术改造,但仍为冷轧带钢生产及其配套生产工艺,包括冷轧、退火、酸洗;2013年,地块内大部分建筑被拆除,2015年外租给荔湾交警大队用于违法违章车辆(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存放和办公使用;20216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地块内新建集装箱式板房,使用时间约1个月。该地块自2022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未作开发利用,地块内未有过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场地内土壤受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PCB126PCB169的污染,污染深度0~8.0m不等。根据《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变更)》,地块内土壤存在污染,第一类用地区域污染因子为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PCB126PCB169,风险管控和修复面积为14562 m2,修复深度在0-8m,修复土方量为33914m3。第二类用地区域污染因子为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PCB169,风险管控和修复面积为4872m2,修复深度在0-8m,修复土方量为8878m3。地块内需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土方量共计42792m3

20241月,受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本项目的修复方案。修复方案主要结论有:

1)地块修复模式

通过地块修复实施条件分析,本地块最终确定采用消除污染源的修复模式。

2)修复技术筛选结果

1)针对有机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技术进行修复;

2)针对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

3)修复技术方案

1对于地块内单独有机污染土壤,进行异位热脱附修复,修复土方量为41552m3土壤修复合格后场内回填。

2)对于地块内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进行异位热脱附修复,阶段性效果评估通过后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修复土方量1240m3

3)对于污染建筑垃圾进行冲洗处理,冲洗干净的建筑垃圾经效果评估合格后进行基坑回填,冲洗产生的污泥根据其污染类型按照污染土壤分类修复处理,建筑垃圾冲洗工程量预估约8558.4m3

4基坑涌水、污染建筑垃圾冲洗产生的废水及污染土壤外运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和热脱附过程产生废水经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场内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