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照环保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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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照环保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