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日期: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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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5月,我公司按照鄂认定办[2011]7号文《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积极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2012年2月,根据鄂科技发计[2012]3号文《关于公布湖北省2011年第一 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我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我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公司全体研发人员勇于创新、克难奋进的结果。对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