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城钢铁(集团)炼钢蒸汽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签订
发布日期:2011-11-11
点击次数:1146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2011年10月25日,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区域余热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炼钢蒸汽余热发电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在武汉都市环保公司签订。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此项目谈判签约团队由副总经理吴伟亲自带领来到武汉,机动部部长丁毅及机动部、规划部、财务部领导出席了该项目合同签字仪式。武汉都市环保公司副总经理肖汉平带领营销部、投资管理部、工程部相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水钢炼钢厂转炉余热锅炉产生蒸汽除少部分自用外其余均放散掉,浪费大量的能源和软水。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落实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以及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拟在钢轧区域建设炼钢蒸汽余热发电项目,以利用一炼钢和二炼钢的转炉余热锅炉产生的低压饱和蒸汽进行发电。同时对原一炼钢的蒸汽回收系统进行改造,提高其外供低压饱和蒸汽的参数,以满足本余热发电项目的汽轮发电机组的要求。
 
    本项目将低品位的废热转化为电能,能够降低企业能耗和生产成本,并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本项目本余热电站建设规模为:1×8MW补汽冷凝式饱和蒸汽汽轮+1×9MW发电机,主要技术特点:
    1. 采用技术先进成熟的低温低压饱和蒸汽补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转换效率高。
    2. 总平面布置在满足消防和生产安全要求、工艺流程合理、施工和运行方便的前提下,节约用地,尽量考虑美观。
    3. 发电机机端电压10.5kV,设置发电机电压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由发电机母线引一回出线至水钢06变电站10kV高压配电室10kV I段母线并网。该并网回路兼做电厂的启动备用电源。
    4.  电站采用DCS分散集中控制系统,提高全厂的自动化水平。
    5. 供排水系统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由水钢供应电站生产补充工业水及生活水,节约工程投资;电站生产回水集中回收;采用与钢厂一致的排水,污废水与雨水自流排至电站外钢厂相应排水管网。
    6.  各能源介质供应和公辅设施尽量利用主厂区己有设施, 节约资源和节省工程造价。
 
    本项目的重要突出特点,就是采用了国家鼓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现了企业的节能减排、发电增收。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全部投入,只是原本大部分无法利用而排放掉的低压饱和蒸汽,可以说是“零资金投入”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建设资金由武汉都市环保投入;在项目运营期间,水钢能够根据合同比例取得项目收益;运营结束后,该工程项目将全部无偿转移给水钢。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随着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在2010年出台以后,国家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
 
    2011年8月9日,我公司通过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评审,取得了节能服务公司备案资格。水钢EMC项目是公司获得的首个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随着该项目的正式签约,公司将乘着国家政策鼓励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东风,继续在节能减排、环保能源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