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领导视察公司温州洞桥项目——助力土壤法全面落实,都市环保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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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京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一条一条对照法律规定开展检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

2020年8月1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处长喻志刚视察洞桥B-9地块二期、B-3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温州洞桥项目”)。8月21日,温州市副市长娄绍光一行视察温州洞桥项目,通过项目部成员现场引导及讲解,视察领导一行均对现场的项目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8月19日,项目部接到通知,温州洞桥项目作为温州市唯一在建的土壤修复工程将接受浙江省人大委员会相关领导的执法检查。项目部所在环境修复分公司上下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第一时间要求洞桥项目部组织全部精干力量,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在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项目部成员发扬“5+2、白+黑”的奋斗精神,白天抢施工进度、晚上落实工地安全文明相关措施,全力以赴地准备执法检查工作。

2020年8月25日下午,温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带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一行赴温州洞桥项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温州洞桥项目修复工程现场,检查组听取了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汇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采用的修复技术的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了深入的询问,项目经理通过对国内外同类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进行对比,详细讲解了温州洞桥项目技术筛选的过程。

参观视察的领导对温州洞桥项目采样的修复技术及现场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梁黎明表示,土壤污染治理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浙江建设的一部分,作为一线的施工单位发扬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助力了土壤污染防治重要制度实施和法律责任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