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副产煤气锅炉发电技术规范》行标审定会在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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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的行业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有来自宝武、鞍钢、太钢、首钢、中冶南方等相关单位共计20个单位共30余名专家参加,具体审定通过了由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公司主编的行业标准《钢铁企业副产煤气锅炉发电技术规范》等标准。

钢铁企业煤气发电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二是煤气锅炉发电技术。煤气锅炉发电技术,具有造价低、对煤气品质适应性好、运行可靠性高,特别适合钢铁企业煤气波动特性,在国内外均有大量应用。《钢铁企业副产煤气锅炉发电技术规范》规范了技术要求、锅炉系统要求、汽轮机系统要求、给排水系统要求、系统安全要求等技术内容,规范了钢铁企业副产煤气锅炉发电,有利于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本标准的制定,是都市环保对自有先进技术的推广及标准化,有效地增强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对促进钢铁企业二次能源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